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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起草离婚协议?

2023-10-01 来源:赴品旅游

离婚协议的起草:

1、写明双方都有同意离婚的表示。

2、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婚姻的基本情况。

3、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写明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5、写明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一、离婚登记是否需要预约

离婚登记不一定需要预约,可以直接去现场轮候。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5、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抚养权协议书的有效条件有:

1、双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双方必须写明是自愿签订抚养协议;

3、在协议中写明孩子由谁抚养,谁支付抚养费以及探视权;

4、协议里需要写明抚养费需要支付多少,是以月单位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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