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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亡一人一定会判刑么

2023-10-01 来源:赴品旅游

一、工地死亡一人一定会判刑么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二、工地死亡一人缓刑

1、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已经构成犯罪,就会有案底。

2、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点从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这一条件中就足可得到证明。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

三、建筑工地死亡一人怎样处罚?

建筑工地死亡一人施工方和建设方等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赔偿的民事责任,也有可能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职员是在工地突发疾病死亡,且此职员是施工人员,此种情形下,通常是由施工单位承担支付丧葬费等的费用。若死亡时间被认定为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那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都有可能会被量刑。

四、工地一人死亡安全员判刑不?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判刑,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就不能继续生产;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律上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安全员负有责任,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直接责任人员的话,则需要坐牢。依据《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工地出了安全事故由谁来承担?

施工单位或施工者。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

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

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工地上的员工去世,安全员可能会被判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需要赔偿相关的治疗费用,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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