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实消息。其实公众误解了新政策的意思,因为政策中有很多复杂的字眼,规定说明的是规范“公参民”学校。
简单来说就是将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私立学校,以及公办学校和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合作创办的学校,改为公立学校,而不是将所有私立学校变公,不过这个政策的出台,也意味着很多私立学校都会从民办转为公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