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返还彩礼,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主张返还,如未共同生活或男方婚前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即使符合条件,返还数额也不一定如数返还,法院将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财产使用状况、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提出离婚与返还彩礼无关,法律并未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就要返还彩礼。离婚后符合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即使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也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因素,并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