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退役后没有退休金。患重大疾病的在役或退役运动员,若确实无力承担超出社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特殊生活困难补助及危困救助。
一、退役军人安置未上岗干部的赔偿
非个人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等下发的法律条例,当地政府要按照不低于该单位同工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80%,来发放补助费用。且还需要为退役士兵缴纳与同工龄职工的一切的保险费用,并且还需要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的相关事宜。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
二、部队社保转移到县城两年还能报销吗
退役士兵、义务兵、士官、军官、文职人员安置或自主就业到各类企业工作的,在其企业就业参保后,由其企业属地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未就业的退役军人,户籍转入本市后,在户籍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收专户参保登记后,由户籍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天津市的,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三、退伍军人安置未上岗如何赔偿
非个人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等下发的法律条例,当地政府要按照不低于该单位同工龄职工的平均工资的80%,来发放补助费用。且还需要为退役士兵缴纳与同工龄职工的一切的保险费用,并且还需要妥善解决待安置期间的养老的相关事宜。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接收单位要确保城镇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做好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各级体育、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将各优秀运动队编制内运动员(以下简称“运动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妥善解决编制外试训运动员(以下简称“试训运动员”)的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问题,建立完善的运动员社会保险基础档案。运动员退役后执行新进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运动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运动员所在地已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运动员所在单位应及时为运动员办理参保手续,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运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可作为运动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试训运动员在试训期内可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为编制内运动员后,所在单位应从其转为编制内运动员的当月起为其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补缴其计算工龄的试训期内的养老保险费。试训运动员转为编制内运动员的,原连续试训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试训运动员未转为编制内运动员的,原试训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