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每年可调整基数的月份是4月,公积金是7月。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