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被诈骗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额较大的诈骗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所有需要公诉的案件均由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分析
财物被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在立案后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拓展延伸
嫌疑人失踪,诈骗案立案后如何展开调查?
在嫌疑人失踪的情况下,诈骗案立案后,展开调查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调查人员应该收集所有可用的证据,包括银行记录、通信记录和电子证据等。其次,调查人员应该与相关证人进行面谈,了解案件的背景信息和可能的线索。同时,调查人员还应该与相关部门合作,如银行、电信公司等,获取更多的信息。此外,调查人员还可以利用监控摄像头、电子取证等技术手段,追踪嫌疑人的行踪。最重要的是,调查人员应该保持沟通和协作,及时更新案件进展,并与检察机关、律师等相关方进行合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展开调查,追查嫌疑人的下落,并为受害人争取正义。
结语
及时报警是被诈骗后的首要步骤,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公安机关应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在调查过程中,应采取多种措施收集证据、了解案件背景、与相关部门合作,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为受害人争取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