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的房子可以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村里宅基地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户可以转让。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农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但现实中,由于很多地方会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因而子女实际上就会继承父辈或祖辈的宅基地和房屋,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有些农户手上会有两三处宅基地,有时可能会更多,由于农户家里成员有限,往往就会造成一些宅基地长期闲置而浪费,但目前又没有明确的回收办法,因而是允许这类农户将自家多余宅基地和房屋转让给村里其他农户的;
2、进城买房生活的农户可以转让。目前来看,村里人进城买房的越来越多,尤其是村里大多数年轻人基本上都会选择进城买房生活。由于很多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就已经在村里准备好宅基地,甚至有些农户在村里已经为子女盖好新房,但由于年轻人结婚后进城生活了,实际上就会造成一些农村新房长期闲置。而这时村里会有一些房屋破旧的农户,可能就会希望买过来,这样省得自家再重新盖房,会节省大量成本,因此,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被允许的。
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