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集婚外同居证据:
1、避免侵权;
2、及时公证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确保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得随意删除或编辑;
4、收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NA亲子鉴定材料和样品应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保存并送检,以确保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