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视的时间,应当由各地的看守所来规定,并没有统一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