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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金由谁出?

2023-10-09 来源:赴品旅游

工伤赔偿金的发放问题备受关注。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事故经社保局认定后,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医疗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用人单位则按月支付工伤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死亡赔偿金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赔偿金,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共同购买了工伤保险,并在工作中遭受了工伤,那么他们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他们未必知道这笔赔偿金是由公司自己出,还是由社保局出。为了让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详细介绍工伤赔偿金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赔偿金是单位出还是社保局出

伤事故经设区社保局已认定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工伤前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于劳动者一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者死亡之后。本案中,该笔死亡赔偿金是在张先生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肇事者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家属的全部费用,应当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慰问的混合,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分割前应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合理地分割。

拓展延伸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是怎么样的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本人整理收集的关于工伤赔偿金是单位出还是社保局出的法律知识,伤事故经设区社保局已认定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工伤前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结语

工伤赔偿金是由公司出还是社保局出,需要了解相关内容。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而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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