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了让广州市民清楚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我们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办事流程及公积金实际提取流程进行了归纳总结,务求让市民更方便快捷完成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说明审批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归集部)咨询电话:12329(移动用户暂请拨打96155)办理时间:早上9:00-12:
00,下午2:00-5:00(星期一至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十一、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三、本人广州市内*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温馨提示:单位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及《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二、办理流程
部分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销户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