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合同可分为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指欺诈行为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合同,完全无效。可撤销合同是指欺诈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但损害了集体或个人利益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紧急需要、对方明知迫使、实际违背真实意思和遭受重大不利等方面的把握来确定乘客的危险程度。
法律分析
欺诈合同通常是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中的可撤销合同。如果是单纯的欺诈行为,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如果有欺诈行为并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则属于无效的合同。
一、强制签订的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认可合同的,合同有效;受损害方不认可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使合同无效。
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属于可撤销合同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分为两种情形。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确定乘客的危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1、一方处于紧急需要或紧急危态;
2、对方明知自己处于急需或紧急危难境地,迫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
3、一方实际上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
4、一方因接受对方乘人之危而遭受重大不利。
结语
欺诈合同通常为无效或可撤销合同。如果仅涉及欺诈行为,则为可撤销合同;若欺诈行为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则为无效合同。强制签订的合同是非法的。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该合同始终无效。如果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签订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损害了集体或个人利益,则实质上是一种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认可合同则有效,不认可则可请求法院撤销。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上述规定,乘客的危险可从紧急需要、对方明知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际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遭受重大不利等方面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