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无效。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在履行合同时有权依法请求撤销,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
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撤销。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什么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以造成物质性损害或者精神性损害为要挟,使对方出于恐惧,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对于受胁迫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胁迫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可见胁迫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所谓将要发生的损害是指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信用等方面的损害,例如以将要谋害对方相威胁,或以将要告发对方私生活中不轨行为相威胁,迫使对方订约。损害既可以是危及受胁迫者本人,也可以危及受胁迫者的家庭成员、亲属朋友等。当然,将来发生的损害必须是受胁迫者可以相信将要发生的情况,并足以使受胁迫者感到恐怖、害怕。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张豪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