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妻之间有扶助义务,是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当然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给与扶养费的权利。需要强调的是,这是夫妻二人之间的平等的义务,不是一方单独的义务,丈夫有抚养妻子的义务,在丈夫需要扶养时,妻子也有扶养的义务,这属于一种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