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情况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一、债权人要求解散公司吗
债权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企业属于什么组织
企业属于具有独立财产权的法人组织。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规定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法重组。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