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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两个多月没有签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怎么办

2024-04-15 来源:赴品旅游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要求单位解释原因。若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单位继续履约或按双倍经济补偿支付赔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约或按双倍经济补偿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没签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本人履约,或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给本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突然被辞退,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遇到突然被辞退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收集所有与工作有关的证据,包括工作时间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然后,与雇主进行沟通,要求解释辞退的原因,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或权益。如果雇主不配合,您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寻求法律援助。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受影响的员工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权益。最重要的是,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建议和法律支持。请记住,保持冷静并坚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将在您身边保护您的权益。

结语

请记住,如果您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突然被辞退,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解释原因,并索取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双倍经济补偿标准要求支付赔偿金。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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