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重要险种之一,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员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与医疗保障。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必须在计划生育政策范围内。
法律依据: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第三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