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携带失业登记去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的会在下一个月开始发放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