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离婚财产能反诉吗?
离婚后财产不属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形不可以反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在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一方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反悔。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离婚登记具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其冷静期内可以反悔。或者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发现存在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要根据反悔的内容而定。
如果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对解除婚姻关系不可以反悔。
如果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反悔的。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