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犯罪或违反监管规定的犯罪分子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其他未判决的罪行,应作出判决并执行相应刑罚。同样,若在缓刑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规定,或违反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并且情节严重,也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缓刑需要的开庭审理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拓展延伸
开庭审理前是否应进行缓刑评估?
在决定是否需要开庭审理以确定缓刑之前,进行缓刑评估是非常必要的。缓刑评估是一项系统性的程序,旨在评估被告人是否适合接受缓刑,并确定缓刑的条件和期限。通过缓刑评估,可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个人背景、犯罪情况、社会适应能力等因素,以便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缓刑评估的结果将为法庭提供重要的参考,帮助法官在决定是否给予缓刑时做出明智的判断。因此,开庭审理前进行缓刑评估是确保刑罚执行公正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结语
缓刑是一项需要经过开庭审理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执行相应的刑罚。为了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开庭审理前进行缓刑评估是非常必要的。缓刑评估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个人背景、犯罪情况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因素,为法庭提供重要的参考,帮助法官做出明智的判断。这一步骤将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如果罪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将罪犯交付执行。
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公安机关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对人民法院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