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夫妻之间自愿签订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不伤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但是问题就在于具体涉及到协议能否产生法律强制力时对其约定性质的具体判断。
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也就是说如果协议当中干涉了婚姻自由的就会被认定无效;如果是类似于“忠诚协议”,虽然由于其本质是为了保护配偶权的行使,但是根据协议本身约定的多样化和法官的自由裁量,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不同的意见。
在这方面,我国没有做相关的详细规定,如果需要签订相关的财产协议,首先可以考虑以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并设置相关的生效条件,因为“净身出户”无法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直接适用,所以也要对具体的内容做完整的解释。
一、夫妻财产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结婚之前财产和结婚之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这个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二、如果夫妻双方互相借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能够认定夫妻双方虽然在婚内进行借款,但是出借的是个人财产,构成的也是个人债务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来处理,和不存在人身关系的双方构成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同样的处理方式。
但是比较困难的是如何认定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包含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约定相关财产具体的归属,那么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以及个人债务需要根据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来对个案进行具体的判断,并指向相应的不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