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使用权房也称公房,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但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权利,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一般来说,使用权房不可以买卖,但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使用权人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二、公房使用权交易形式包括: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公房使用权;
2、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公房使用权;
3、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4、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