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考试科目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内容由原来的5项改为4项。以此贴近实际驾车的要求,进而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2、考试预约时间调整:考取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缩短至20日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预约时间间隔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缩短至30日。
3、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调整:申请小型汽车驾证的,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以此满足群众异地考试的需求。
新规将在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