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是指党员、公职人员通过实施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及其他可用货币计算的财产性利益。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是纪委监委发挥惩戒作用、注重挽回或减少损失的具体做法。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第五十八条 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收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对涉嫌职务犯罪所得财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实践中,落实好该条规定,应准确把握收缴、责令退赔、登记上交等处置措施的特点和区别,注意做好全面追缴、先行处置等工作,不让被审查调查人非法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