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证件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驾驶证,准驾证(从业资格证),检测合格证,以上全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打《许可证》,3个工作日后拿《许可证》。第二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手机,电话,暂住证),许可证,登记证书(大绿本),交强险保单,及一寸相片2张,3个工作日后拿证。第三步:拿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将办好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回行政大厅。第四步:5个工作日后凭照相单到公路运输管理站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