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登报公示,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出示已生效的登报申明文件。
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执)。
2、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3、刻章,最后,则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