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证的领取程序是怎样的

2024-05-02 来源:赴品旅游

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签订离婚协议书;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丈夫重病妻子能提出离婚吗

丈夫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离婚的。具体如下:

1、如果由双方就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经法院离婚协议书算不算离婚

经法院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已有了离婚证或者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才能够算离婚。

1、有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必须要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才算完成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感情不和快速离婚的方法有哪些

感情不和快速离婚应当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