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荥地灾指办〔20xx〕14号)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县委、政府关于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庚即落实专人,组织开展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我县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部署
一是我局成立以局长徐生遥为组长,副局长夏海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组织;二是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关于今年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业将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部署及时传达至职工层面,强化汛期安全教训培训工作,增加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坚持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多项措施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平安度汛。
(一)煤矿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保留煤矿共35处,核定(设计)生产能力432万吨/年。按生产建设状况划分:生产矿井26处、试运转矿井3处、技改矿井6处;按生产能力划分:30万吨/年的矿井1处、21万吨/年的矿井2处、15万吨/年的矿井11处、12万吨/年的矿井2处、9万吨/年的矿井19处。截止目前,全县共10处煤矿恢复生产,25处煤矿仍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全县动工的10处煤矿均已组织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其余25处未动工煤矿因长期停产停工,矿井人员早已离岗,甚至个别长期停建煤矿业主已失联,未组织开展全矿区地灾排查工作;根据企业自查上报结果,未发现地灾隐患点。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根据乡镇安监站逐矿核查和我局工作人员集中清理情况,我县煤矿共发现8条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2.发现的共性问题如下:
①部分煤矿仅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但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②部分煤矿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③部分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④个别煤矿在矿区河道边堆放煤矸石,部分煤矸石倾泄入河道,造成排洪通道不畅,埋下安全隐患。
(二)非煤矿山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非煤矿山50家,其中长期停工18家,安证在有效期的生产矿山家,建设矿山7家,探矿9家。目前共计13家矿山企业递交了复工申请,其中9家接受了复工验收;其中,7家花岗石矿山、1家石灰石矿均在整改中,1家地下矿山已经复工复产。全县递交复工申请的13家非煤矿山企业均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其余矿山企业因无动工意向,经初步自查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暂无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报。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部分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了值班,但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台账不全面,已督促限期整改;
3.部分非煤矿山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三)危化企业方面
截止目前,全县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其中化工企业1家,一般工业企业1家),经营企业家(其中加油站13家,氧气经营3家,其中2家未经营),重大危险源企业1家。全县危化企业均开展了防汛及地灾防治自查自纠工作,暂无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报。
排查清理结果如下:
1.部分危化企业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了值班,但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部分企业防汛及地灾防治工作宣传、培训不到位。
3.部分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