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池州市贵池区宝赛小学建设工程C区消防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宝赛小学建设工程C区
2、工程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前江工业园
二、承包范围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防火门。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完工,配合土建工程进度。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完成设计图纸的范围内的消防工程,符合消防工程相关验收规范,经五方主体共同检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包含乙方施工消防材料,材料检验费、第三方消防检测费。
2、工程总造价:按消防工程的决算总价的79%支付乙方。
六、付款方式
单位工程经业主、监理、设计院、区建委组织验收合格备案后,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大合同同比例付款。
七、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
(2)提供工程相关施工变更资料;施工中途如遇变更及增减项目,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单;
(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存放工具用房及材料仓库;
(4)如在施工中出现需要协调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组织施工方等相关单位协调解决。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指派 负责施工现场的各方协调工作;
(2)乙方应按相关消防规范进行施工,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解决消防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并保证项目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3)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进场前应该给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4)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存在偷工减料行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非业主使用不当,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低保修期限为贰年。
八、其他约定事宜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及进度安排,工程竣工前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检测验收。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提供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全套竣工资料。
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情况,或因自身资质不过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并让乙方清退出场;
4、乙方自购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将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参数及相关资料报甲方;
5、乙方施工时擅自更换材料或不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等损失;
6、变更部分工程量增减以施工现场经济技术联系单方式办理,在结算时调整;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时间:年月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工程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列附言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