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公司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总代理商;
2、乙方首批进货量不低于,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的月销售量不低于件,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最低销售量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或经协商后在该地区增加代理人。
二、结算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每次从甲方进货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结算。
2、乙方申请发货时,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支付甲方后,甲方需在五日内将产品发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
三、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一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货款之日起生效。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有市场监督权;有权按月度考核乙方的销售任务,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销售任务者,根据情况终止合同或者增加代理商。
2、如发现乙方区域外销售,出事后,甲方按假货给予认定,所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相关证件、资料。如因产品质量或者证件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供严格的市场保护,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供货;如乙方区域出现串货现象,甲方要配合乙方进行处理,不经乙方认可的货物,原则上按假货处理。
5、甲方对乙方出具销售委托书。
乙方:
1、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内供货;
2、享有公司新产品的优先代理权;
3、不得向代理区域外销售产品;
4、负责办理代理区域的准销手续、物价和公费医疗等,负责市场的终端销售工作。需厂家提供的证件手续等问题,甲方要积极配合
5、乙方销售侵权产品、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6、接受货物时必须验收,如有包装及产品质量问题(须保留原样),则乙方自收货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书面说明,经协商后由甲方负责调换;
7、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8、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做有损甲方企业和产品形象的事,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证件、委托书、合同等从事与甲方委托业务无关的经营,否则视为违法行为,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协议总额违约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因违法经营行为造成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自负。由于甲方提供产品不及时,造成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