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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理人委托书 篇4

2024-07-17 来源:赴品旅游

  本合同由山东及时雨律师事务所(称甲方)和 (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协商订立:

  一、甲方接收乙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以下简称经办律师)担任其代理人承办 一案(法律事务) 阶段,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授权甲方的代理权限为:(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指派的经办律师如调离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代理乙方办理案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

  四、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 其他付款方式:

  五、经办律师在办案中发生的长途电讯费、邮递费、材料复制费及有关部门收取的查证服务费等预计 元人民币,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乙方另行承担,在办理委托手续时预交,待结案后十五日内据实结算 。

  六、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甲方及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

  2、甲方及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根据乙方授权结合案情认真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

  3、甲方及经办律师无权超越乙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乙方另行给于明确的授权。

  4、甲方及经办律师就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但是如有需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5、甲方及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 一般不得直接收取乙方的正本资料、原始凭证,但如有需要收取,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及经办律师代为保管的正本资料、原始证据,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 ,逾期甲方及经办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甲方及经办律师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如不适当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接受委托后,延误起诉,以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

  2、接受委托后,延误上诉,使乙方丧失上诉权,已无法获得其他司法救济的;

  3、因丢失、毁损乙方向其提供的能够直接影响案件成功或胜诉的有效证据 ,导致司法、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对乙方不利生效裁决后果的;

  4、无正当理由,不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延误有利时机 ,导致司法、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对乙方不利裁决后果的;

  5、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向其披露与案件有关的秘密,为其制造有利抗辩条件,损毁乙方合法利益的。

  八、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必须与甲方诚实合作,如实的向甲方及经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3、遇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经办律师;

  4、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

  九、甲方及经办律师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就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与乙方有利益冲突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撤销对甲方及经办律师的授权,甲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或解除本协议。

  十、甲方遇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情形之一的,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十一、乙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对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的律师费用除发生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无权要求免除或退回。

  十二、乙方如要求甲方及经办律师为其提供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范围外的法律服务,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律师费用。

  十三、甲方及经办律师已向乙方说明本案存在的风险,但向乙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及经办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十四、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乙方均可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山东及时雨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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