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灾后重建为着力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每年初,镇党委专门成立了新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并于根据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中实际,制定了年度《新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力共同推进我镇惩防体系建设。
二、创新机制,理清思路,务求实效
(一)以宣传教育为基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村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以丰富廉洁自律知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此,我们采取多形式、多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以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及关键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廉政培训,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把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年对机关干部、村干部集中培训7次以上,培训900人次左右,同时各村也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开展对本村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
在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的同时,我镇利用多种(法制宣传活动总结)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反腐倡廉教育要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七进”工作,通过文艺宣传表演、廉政宣传画张贴、播放廉政电影和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使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群众化、大众化,从而在广大党员干部及全体公民中营造了“崇尚廉政、褒扬廉政”和“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思廉、人人崇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
与时俱进,积极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灾后重建相结合,在全镇干部中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镇纪委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规范化管理,各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和“议事听证会”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方针,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相互理解、谅解、支持,做到工作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按照会议主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剖析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严格执行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每年镇党委都要求班子和班子成员及村主要负责人针对工作和廉洁自律方面,年初进行承诺,年终镇党委和各村分别组织全体党员、区镇人大代表、区党代表、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镇、村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监督和考核。
严格执行镇、村财经制度。镇上成立了镇财经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村财经管理制度,村、组坚持了农村财务管理的“三统”制度(即:统一管理、统一做账、统一审查),围绕贯彻《廉政标准》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狠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各村、单位负责人,没有违反《廉政标准》的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谋取非法利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没有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现象。特别是在控制各种会议、庆典,制止用公款吃喝等方面,党委、政府率先垂范,不该开的会坚决不开,不该办的招待坚决不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巩固清理通讯工具的成果,严格执行话费报销的规定,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下乡一律不在村、组就餐,对一次性支出500元以上的,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村级财务的管理,镇上设立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实行“村账乡代管”,村、组一切收支必须纳入会计核算,严禁以表代账、账外品迭、坐收坐支、以支抵收。严格实行账钱分管,出纳员要及时记好日记账,村委会备用金不得超过200元,小组不超过100元,村、组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账户必须留有出纳、会计、村主任私章和中心公章。村委会的开支须有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能报销。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严格执行诫免谈话制度。镇村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镇党委都按照规定进行谈话。对新上任的村干部,镇党委、纪委都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新上任的组干部,村支部书记都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严格规范办事程序。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民事民情代办员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严格规范工作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明确代办事项、程序以及办结时限,并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监督检查为保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和保证各种监督方式的正常运行
镇纪委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情况通报、述职述廉等工作的前提下,积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充分发挥镇人大及各村、组监督小组的监督主体作用,同时调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到对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灾后农房重建及其他民生事项的监督中来。特别以村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为重点,对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对没有严格按照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限、方式及位置进行公开的,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党委、政府将及时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
(四)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积极落实粮油补贴、良种补贴、家电汽车下乡补贴等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农村土地使用、农房重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定,为确保各种补贴、补助和救灾重建资金物资的发放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镇纪委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救灾和重建资金的发放和使用,镇重建办、财政所要求各村组必须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发放规定、重建资金发放使用规程具备完善的账册,做到收支明细,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为此,我们参照相关规定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要求,同时各村也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本村实际,制定了村、组干部工作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要求。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推行群众接待日制度,在充分发挥镇群众工作办公室职能的前提下,镇纪委提出每周一至星期五安排1名党委、政府成员全天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决来访群众的诉求,了解基层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