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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27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1.晚上1:30熄灯,如在1:30以后不归者视为夜不归宿。

  2.11:30--1:30期间,不在宿舍者须向宿舍长汇报。

  3.在晚上1:30-早10:30之间不得大声喧哗,听音乐。晚班下班和早班上班时要轻声轻语,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4.在晚1:30-早10:30之间接打电话不允许超过2分钟,若有急事可到宿舍10米之外接打。

  5.宿舍卫生须每位员工共同维护,有宿舍长和当天值班人员监督,如有发现卫生未打扫,乱放物品者,可直接处罚打扫卫生一周。

  6.宿舍内严禁喝酒,吵架如发现按店内规章制度处罚。

  7.贵重物品不得随处乱放。

  8.节约水电,违者罚款10元。

  9.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私自带人进入宿舍罚款50元。

  10.宿舍不准使用高负荷电器(如电磁炉,高压锅,电饭锅)和私拉电线,接电源,违者没收并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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