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顶岗)实习须知
一、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尊敬师长,吃苦耐劳。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严重违规,实习单位要求停止实习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二、 必须爱护实习单位的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果违反并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者按旷课处理。因病不能坚持实习,需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且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 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坚持写实习周记(每人每周1篇)。
五、 实习结束前,由实习单位给每名实习学生做出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学生返校时必须将《毕业(顶岗)实习手册》上交系实训0干事,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过时不交,导致无法按规定评定实习成绩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六、 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完成与实习岗位有关的专业论文1篇(字数在5000字以上)或毕业设计1项,返校时安排答辩。
七、 实习生要树立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观念。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保险条款处理;若发生重大事故,必须与学院联系。
八、 分散实习的学生,每月必须主动与系指定的指导教师联系,次数不得少于3次。学生反映问题一般应首先与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必要时可向系实训干事或系办公室主任反映,重大情况可直接向主管实训的系主任或产学合作办公室反映。常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