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环境卫生通告 篇7

2024-07-16 来源:赴品旅游

  各业主(住户):

  为落实滨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小区环境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提升滨州博兴城市形象,现决定开展本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各小区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为主体的.整治活动,希望各业主(住户)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点

  1、各楼层楼道内乱放杂物和不经常用的交通工具;

  2、黑色广告;

  3、小区内车辆乱停。

  二、本区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市民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1、严禁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蒂、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请业主(住户)的生活垃圾请下楼时随手丢弃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点;

  2、严禁随地大小便,若小孩随地大小便,追究家长的责任;

  3、严禁饲养无证宠物;

  4、严禁乱竖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若确有需要向物业申请后,张贴在指定地点;

  5、严禁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多,请及时联络建筑垃圾相关人员,若建筑材料乱堆放,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6、严禁搭建各类违章建筑,若违章建筑被房办执法二大队查处,该物业的产籍将会被冻结,直至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7、严禁在公共场地、花木上拉绳晾晒衣物,一经发现物业将视为无主物品予以没收;

  8、严禁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一经发现将赔偿修复的各类费用;

  9、严禁从楼上往下抛杂物、泼水等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报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10、严禁在楼梯间、通道等处堆放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报消防部门按防火管理条例处罚;

  11、严禁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点请各业主(住户)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区。

  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