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xx区人。汉族,学历:大专,政治面貌:团员,出生,籍贯:,户口所在地:xx区,家庭住址:xx区xx街,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
于xx年9月到我公司——工程有限公司就任淘宝店长一职,随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公司财务支款,理由是:工作需要(如:天猫商品类目费、阿里巴巴保证金、阿里巴巴顶级域名费等)。后经公司财务查实:所缴款项皆为假,私吞公款上万元。
除此之外,还利用职务之便私吞快递公司给予公司赔偿款。此人之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鉴于您在本酒店员工宿舍住宿期间,未经他人同意,私拿房东手机,您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触犯国家治安和形事条例并严重损害了酒店名誉和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并结合本酒店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员工酒店内通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请您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到酒店人资部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本酒店将保留追究你相关法律责任权利。
特此通知。
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