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好xx区第六届节,更好展现“中国之乡”丰厚的文化底蕴,我区定于第六届节期间举办“我与故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港市xx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xx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内容
与相关的精彩、感动、有趣的难忘故事。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x年12月10日
(二)评审和公布时间:x年12月11日——15日
五、稿酬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我们将从中挑选出20—30篇精彩故事,作品一经入围,可获200元/篇稿酬,并收录入杂志。
六、作品要求
(一)必须取材于,真实感人,符合活动主题;
(二)文章题材不限、篇幅不限;
(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作者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者的任何违法行为与主办方无关。
六、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投稿人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我与故事’征集”字样;
2、微信公众号投稿:xx区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金色”(),投稿人需注明“‘我与故事’征集”字样。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作品一旦入围,版权、使用权等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二)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公告查询:港市xx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共港市xx区委宣传闻官方微信平台“金色”;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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