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消防报警系统能可靠运行,充分发挥起作用,弥补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力量不够,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单位,乙方必需具备消防系统服务资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证件及材料。
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承诺以下机构网点(见附件内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 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3) 每月对消防水泵结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4) 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除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5) 每月对消防泵作一次启动试运转。
6) 每月对管网进行一次冲洗,确保管内无水质无污垢。
7) 每两月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
8)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
9) 每季度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
3.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1) 检查喷淋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2) 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
3) 检查消防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4) 防火门、闭门器工作情况。
5) 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6) 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
4. 消火栓系统:
1) 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 每月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
5.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6. 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定期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交给甲方。
7.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503-20xx《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137-1997《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进行年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对该消防系统工程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经双方协商,维护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维护总价(人民币)------------元整。
2. 更换、添置的设备、零部件另算(按成本价结算)或重新签订协议。
3.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款至甲方账户,甲方付款-------------元整。
2) 乙方维保期满,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费用另计),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元整。
四、 责任划分:
1. 乙方每次维护保养、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如果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更换的设备零部件采购买不到等)不能按期完成维保任务,不应扣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