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因乙方要扩大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约定于年月日前把借款本息一次性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
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12.5%。
五、权利义务:
出借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主动提前还款的,双方约定提前还款按月息1.5%计收利息,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借款方无违约,出借方不得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依逾期时间,按月息1.5%计收,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如需续借,需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续签合同后按新合同执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借用所有的坐落于:,号楼单元室的房产做为抵押物(房产证号:),如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或者要求王保栓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付息。
4.本借款合同中,为保证人,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借款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或者要求处臵保证人所有的抵押物。
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和保证人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赋予甲方要求强制执行的权力,经三方慎重考虑,同意本协议签订后,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和担保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和担保人王保栓各持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