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协议书
甲方: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矿山建设分公司驻郭家湾 项目部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 同志到甲方作业班组工作。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用工协议书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5月8日起至郭家湾煤矿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井底水仓及其主要硐室联络通道工程结束。并约定试用期自20xx年5月8日起至20xx年6月8日止。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掘进队岗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三、工作地点: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纪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相关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五、协议的终止、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不结算任何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六、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七、本协议两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矿山建设分公司驻郭家湾 项目部
乙方: 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