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联系人电话:
供货种类:
为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食堂饮食卫生和安全,提高学校食堂后勤服务功能和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确定订立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供货,乙方应具有独立的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资格,即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书,以上证件每年经法定机关审核后的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存查。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要求送货,并提供发票、收据及每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要保证所供物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无毒害、无霉变、无污染、不超期,否则甲方可退货且不负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4、若因乙方质量原因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经法定机关鉴定确认后,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
5、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一般应低于当地、当天同质量的零售价,货款一般当月月底结清,甲方应积极配合。
6、乙方向甲方供货,如在价格、规格、质量、规定的送货时间等方面违背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
7、未尽事项,依据食品卫生相关法规,由校方召集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8、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总务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