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国土资源局:
姚永利,xx县姚家营村村民,计划在我村村北建设一个养猪场,申请占地4.5亩,投资30万元,建设成年出栏种猪及育肥猪1200头的养殖场,恳请研究批准。
项目建设:
1. 项目名称:姚永利养猪场
2. 建设地点、面积:郭庄镇姚家营村村北,申请占地4.5亩。
3. 拟建养殖场标准:建猪舍六栋,每栋400平方米,采用轻钢结构、彩钢保温和通风系统。
4. 附属设施:饲料间、办公室、宿舍等600平方米。 猪舍采用封闭式饲料管理模式,场址远离村庄,各区生产生活不交叉,保持独立,减少交叉感染,自动化程度高,对饲料原料严格检验,保持营养配比,提高成活率,降低生产成本。对整个场区的废弃物集中综合治理,所有粪便发酵后用于周围农田种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发展规划,通过引进性能优良的种猪,提高肉猪的产品质量,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档次。有效地促进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拉动无极县无公害生猪生产,推动我县地区经济发展进程。
因此,我申请建设种猪繁育场,恳请批准用地要求。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