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女方: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
双方于x年x月x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叫x。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x由x方抚养,随同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方全部负责,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元给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大写:人民币),分配方式:男方分元,(大写:人民币)女方分元(大写:人民币)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方自行承担。(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债务)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元(大写:人民币)。上述南方应支付的款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x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x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