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股协议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股东与甲方共同经营管理成都拉普商贸有限公司和成都四洋水族科技有限公司(两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合法股东。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履行职责义务。
一、股权分配
乙方占公司股份30%,甲方占公司股份70%.
二、股权的生效
从20xx年1月1日起,以上股权分配生效;股权变更相关申报手续于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陆续完成,股权未变更期间不影响以上约定的股权分配。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即按占股比例分红或增资;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经营亏损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4.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财务、行政、内务、工程兼管、项目调度、项目资料备案及售后等工作,并协助甲方工作,让公司逐步走上正轨,并且平稳良性地持续发展壮大。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即按占股比例分红或增资;
3.负责公司的企划宣传、市场业务、方案设计、采购、库房、新技术收集、新品开发等工作,并协助乙方工作,让公司逐步走上正轨,并且平稳良性地持续发展壮大。
五、分红和增资
1.依据公司季度经营情况,由股东会商讨按占股比例进行分红或增资;
2.除预付款外公司所有项目进账预留10%作为储备金(预付款全部作为该项目启动资金):20xx年上半年,储备金不超过10万,20xx年下半年,储备金不超过20万,超过部分资金可按占股比例进行合理分红;以后储备金上限由股东会商讨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相关部门仲裁或向法院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