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期间,本人承诺: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 承诺人(签字):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