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透过利用绩效考核手段到达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1、“四公原则”:
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执行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实施公正,考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
2、客观性原则:
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臆断,缺乏事实依据;
3、反响原则:
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响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三天一沟通,七天一反响,一月一鼓励,一年一兑现。
4、时效性原则:
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拟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5、结果导向原则:
突出业绩,强调以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潜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表率作用对员工和团队的价值奉献。
1、集团公司本部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员工;
2、事业部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及部门员工;
3、各分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4、参控股企业外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