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结合社区实际,并就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尽心尽力抓好落实。
二、切实强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牵头、团县委、县妇联、县农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计生委、文明办、总工会、县文广新局、县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组成。县政府副县长杨静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相关单位的股室负责人担任。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成员单位明确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乡镇要比照县里的做法,尽快健全完善本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领导组织,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留守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切实加强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重点,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牵头的工作责任制度,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改善学校生活学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爱环境为基本途径,通过x年努力,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实现全覆盖、全关爱。
今后x年,要完成六项主要任务:一是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政协参与、部门联运、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建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三是研究和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履行义务的形式和方法,落实监护责任。四是加强学校服务设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寄宿、托管以及校内外文化体育活动等多样化需求。五是探索新型校内管理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教育和监管职责。六是逐步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经费保障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
四、中长期工作计划
1、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有关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查和理论研究,了解留守儿童工作现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断总结梳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制定相关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和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推动制定和完善涉及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措施。
3、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4、深化指导服务。推动各地创办一批指导服务机构,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指导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
5、依法维护权益。逐步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忽略和歧视,保障留守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加强对侵害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授助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6、多办好事实事。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关注留守儿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慰问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使农村的家长和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实做好。
五、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教育局
1、发挥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带头参与留守儿童的有关工作和活动,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工作;
2、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以及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3、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4、建立和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5、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以学校为单位,对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家庭教育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反映其进步与不足的成长记录,根据记录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