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__〕1922号)要求,全力做好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应急保通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春运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是检验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应急管理与行业治理能力的年度“大考”,尤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践行群众观念、强化安全监管、实化服务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全力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连东
副组长:李安生 刘 皓
成 员:张军民 吴焕功 李 朋 夏 彪 张建龙
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联网公司主要领导
主要任务为:负责制定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方案,指导处置全省高速公路区域间重大突发事件,对全省高速公路春运工作实施联合指挥调度,协调与交通行业相关部门的春运工作,组织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高管中心,由张军民同志任主任。收费还贷中心、高发公司、中原股份、联网公司、省路警中心、12328客服、各监控分中心,共同实施全省高速公路“联合值班、联合指挥、联合调度”,具体负责:传达全省高速公路春运领导工作小组指挥指令,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指令,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全省高速公路路况信息。
三、形势分析
(一)流量趋势
参考近两年重大节假日路网进行分析,预计20xx年“春运”(40天)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将突破7000万辆,同比增长约15%,日均流量175万辆,为日常的1.3倍。春节假期(7天)全省高速公路出口总流量将接近1800万辆,同比增长约25%,日均将突破250万辆,达到日常流量的1.85倍。其中,正月初六将达到流量最高值,预计当天流量可能突破320万辆,为年日均流量的2.5倍,突破历史峰值可能性较大。
(二)高峰时段
20xx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可能出现三次流量高峰。具体为:
1.第一次流量高峰:受学生放假、务工返乡客流相互叠加影响,全省高速预计在1月27日至1月31日(农历廿二至腊月廿六)迎来返乡车流高峰。
2.第二波流量高峰:受返程上班影响,预计2月8日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四至正月初六)15点至19点出现拥堵高峰,在正月初六晚间达到拥堵峰值。
3.第三波流量高峰:受探亲流、民工流、学生返校等客流易形成叠加效应,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将出现短时返程高峰。
(三)易拥堵路段、收费站
1.预计“春运”(春节)期间全省易拥堵路段分别是京港澳高速(新郑段、郑漯段、豫冀省界)、连霍高速(郑州段、洛阳段)、机场高速、郑西高速(始祖山段)、兰南高速(平顶山段)、郑卢高速(郑州段)、商登高速(航空港段)。
2.受出行车流集中影响,环郑收费站拥堵态势依然严峻。预计郑州周边易堵收费站为:郑州新区站、圃田站、郑州南站、柳林站、文化路、侯寨站、郑州西南站、陇海西路站等。同时,受传统文化习俗影响,初三、初六、初九、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开封站、洛阳站、园博园站、双鹤湖站等旅游景点收费站也可能出现短时间拥堵情况。
四、安全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道路养护巡查频次,对影响道路安全和路容路貌的路面坑槽、桥头跳车、标志标线缺失、安全设施缺失、隔离网损坏等立即进行修复,确保路况良好,设施功能完好。重点对重大桥梁隧道、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穿跨越工程施工点、服务区人流密集场所、加油站等关键部位(节点)进行再检查,严格落实严禁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凌晨2-5时行驶高速公路、严禁危险品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等规定。
2.对于占用高速公路主线路面各类穿跨越、养护施工,在20xx年2月2日至12日期间,下达施工禁令,停止占道施工。对于穿跨越高速公路施工占用主线道路的,要于2月2日前恢复道路原貌,却无法撤离现场的,要尽量缩减占道区域,提前调集人员设备在高峰时段进行保通,避免施工占道引起的道路拥堵。尤其是2月7日(初三)、2月10日(初六)、2月13日(初九)、2月19日(元宵节)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要有针对性的强化服务保障措施,确保路网运行畅通有序。
3.各服务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公共安全工作部署,服务区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要佩戴“安全检查”标志,在服务区人流密集场所、加油站、危险品车辆停放区进行巡查,收费站要加大人防、技防、物防投入力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暴设备,发现可疑人员及暴恐事件苗头,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妥善做好前期预防性处置工作。
4.联网公司要组织技术人员,提前对收费、监控网络安全进行一次排查,确保网络运营安全。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道路监控摄像机、主线两侧反光设施、轮廓设施、防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设施损坏或缺失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各路段要确保监控图像能够正常传送至省中心。
五、服务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护栏板、主线路面、边坡边沟、互通区等部位的日常清扫保洁,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收费站、穿跨越施工现场要利用雾炮喷淋设备降低扬尘,切实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郑州周边收费站、机场高速收费站、城市主要出口收费站、著名风景区的收费站、省界收费站,要适度美化收费站站容站貌,营造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
2.遇有大雾、降雪、结冰等恶劣天气时,各路段监控分中心要取消电子情报所有公益提示信息,全部更改为行车安全提示。当相邻省份高速公路进行交通管制,引发我省高速公路省界附近车辆严重滞留时,相关运营管理单位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应急车道的巡视,保证高速公路生命通道的畅通。本路段发生长距离、长时间车辆滞留时,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部门要以提供热水、必要食品、御寒衣物等形式,尽全力予以救助。
3.春运期间,全省各收费站要积极开展日常业务、职业道德、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做到操作熟练、准确,特情车辆处理符合程序,避免纠纷。在收费车道要设立便民服务台,为过往车辆免费提供饮水、修车工具、外用应急药品、针线包等便民服务设施。在交通高峰时段,遵循“客车优先”的原则,实施客车、货车分区域行驶。简化“绿色通道”车辆验货程序,提高收费站的通行效率。
4.全省各服务区要针对客流高峰期间的停车、加油、如厕、就餐、购物等重要环节制定应急预案,合理规划货车、小型客车的停放位置,设置快速通道和专门加油车道,保证高峰时段车辆进得去、加的油、停得下、出得去,并加强与油品公司的沟通协调,保障车流高峰期间的油品供给。同时,要增设临时卫生间和保洁人员数量,加快公共卫生的清洁速度,及时清理废弃垃圾,尤其是卫生间、水房等重点部位,要做到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净整洁。
六、应急处置措施
1.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合值班、联合指挥、联合调度”工作制度,春节长假期间(2月3日-2月11日),收费还贷中心、高发公司、中原股份等单位要指派专人,在联网监控大厅参加联合值班,指导指挥本单位所辖路段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本单位监控分中心实施联合值班,指挥本单位所辖路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如遇大范围降雪、重大突发事件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2.根据省气象局预测,2月13日至17日,全省将有一次大范围降雪天气,1月27日至31日;2月3日至5日;2月18日至23日可能出现雾霾天气。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__-20xx年度高速公路冬季恶劣天气保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除雪保通工作。要高度关注机场高速通行情况,一旦发生旅客滞留需要紧急疏散时,相关运营单位要按照省路警指挥中心要求,迅速开启绿色通道,安排路政巡查车辆引导摆渡大巴安全快速通行。
3.春运期间,郑州周边收费站、省界收费站要高度重视拥堵问题,突出拥堵治理,打造畅通春运。在高峰时段和易拥堵时段,要开启全部车道通行,并在收费广场车辆合流处,安排专人进行疏导,遵循“客车优先”的原则,实施客车、货车分区域行驶,必要时通过发放“110”卡、调整ETC车道开启、实施入口出口车道转换等措施,缓解道路通行压力。
4.1月27日至31日的第一次流量高峰时段,南阳管理处、中原驻马店分公司、高发信阳分公司、高发潢淮分公司、高发南阳分公司、高发周口分公司、高发驿阳分公司、漯周界公司、许平南管理处等运营单位,要做好驻马店、周口、南阳、固始等外出务工输出地农民工返程高峰的应对工作;通过收费站提前发放提示卡、电子情报板提示、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引导司乘人员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5.中原商丘分公司、高发商丘分公司、山东高速许亳公司等与安徽交界路段运营单位;焦作新时代等于山西交界路段运营单位,要汲取以往初三、初六、初九等民俗出行重要时间节点,公众集中出行引起的连霍高速、济祁高速、济广高速、永登高速豫皖省界收费站;以及晋新高速豫晋省界收费站严重拥堵情况的经验教训,提前安排、提前部署,确保省际通道车辆通行畅通有序。
6.根据部、省要求,春运期间,主线收费站、高速公路主线出现严重拥堵超过5公里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管辖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桥梁隧道和道路设施严重损害、道路严重拥堵、收费站严重拥堵、服务区密集场所公共安全事件时,各单位监控分中心要及时通过电话、阻断信息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向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报告。
七、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对于春运期间涌现出来的服务保障、应急救援、干部职工坚守一线等感人事迹和行业正能量,要以图片陪文字的形式,通过“一路@有你”高速公路工作微信发布,便于媒体集中进行宣传,也可以邮件形式报送至,由厅高管中心统一报送至厅春运办公室进行宣传。
2.各单位春运值班安排(春节另行报送)请于1月20日前报送至厅高管中心,各单位春运工作总结,请于3月1日前报送至厅高管中心。
联系人:郭 宇 联系方式:0371-871
省路警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371-67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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