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在班主任队伍中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决定开展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具体评选工作由教导处和少先队负责。具体方案为:
一、评比条件
忠于职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我校的各项工作。
1、开学初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到学期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计划、有总结、有实效、有创新、有特色。
2、按学校或各处室要求,及时落实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含造表册)或临时性工作。
3、学校组织的各科竞赛成绩显著,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并完成较好。
4、班主任所在班级至少有一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称号,并且一学期评比总分在同年级中居前4名。
5、班主任所在班级教学质量考核分应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居中上游水平。
6、班级财务无人为损坏现象。
二、评选范围:
全体班主任
三、评选方法
1、“十佳班级管理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
2、采用年级组推荐,各年级组将符合条件的老师推荐3名,产生候选名单。
3、教导处、少先队根据候选人的工作业绩、事迹材料进行初评,上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每学期评出十名校级“班级管理标兵”。
四、待遇
1、校级十佳“班级管理标兵”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2、在学习、评职、晋级、评先等问题上予以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流血、斗殴,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造成一定影响。
3、本班内有群体敲诈勒索、偷窃等行为。
4、巧立名目,擅自乱收费。
5、“星级班级”评比中连续三次被评为二星级班级。
6、破坏学校公物(如宣传字画、文化柱、宣传长廊等)情节严重。